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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打造全链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到2025年,全市城区规范化废旧物资回收点实现100%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实现100%,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市区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覆盖率达100%。全市建成10个以上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4个以上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培育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骨干企业35家,国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达8家以上,二手车交易市场达75家以上。打造废旧家电、废橡胶、废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绿色产业链,建成全品类、全领域再循环产业大数据平台,建成大型二手智能质检和履约服务中心。 


 青岛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目标表


序号

领域

项目

现状

2020

目标

2025年)

责任部门

1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

88

100

市商务局

2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95

100

市城市管理局

3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数量(个)

/

≥10

市商务局

4

废塑料回收量(万吨)

32.5

39.0

市商务局

5

废旧物资回收骨干企业数量(家)

30

35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6


市区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覆盖率(%

/

100

市邮政管理局

7

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40

市城市管理局

市商务局

8

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个)

/

4

市商务局

9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家)

2

≥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

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二手车交易市场数量(家)

56

75

市商务局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1.持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建立融合衔接的分类、回收、运输转运模式。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实现100%。在商超、学校等公共场所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小区建设。充分发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点进社区,对设立固定站点困难的区域探索使用统一管理、规范作业的流动回收车,构建便民利民回收网络。(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区、市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加强分拣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区、市为单位,合理规划分拣中心占地面积、分拣能力、服务半径,明确分拣中心年度建设计划,鼓励新建、改造提升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鼓励建设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分拣中心,支持创建省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提高再生资源收集、仓储、分拣、打包、加工能力。提升市北区废织物、废纸等再生资源回收分拣效能,强化分选、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以胶州市废塑料、平度市废农膜、青岛西海岸新区废钢铁等项目为依托,规划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多元化专业化。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引导橡胶、家电等生产企业建立“逆向回收体系”,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鼓励依法授权专业化企业开展特定废旧物资回收业务,支持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率。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鼓励快递企业建立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广应用可循环中转箱、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4.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壮大再生资源市场主体,积极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企业,推动废旧家电拆解、报废汽车拆解、废钢铁加工、废橡胶综合利用等产业规模化发展。畅通家电及轮胎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打造废家电、废橡胶循环利用绿色产业链。促进再生资源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发展,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胶州市创建省级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打造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和再利用产业链,加快推进退役锂离子电池零碳排绿色循环示范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深化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鼓励企业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等领域加大研发力度,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及大型成套装备。持续推进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申报。(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6.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完善二手车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充分发挥青岛西海岸新区二手智能质检和履约服务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业智能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扩大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等领域再制造规模。在售后维修、保险、商贸、物流、租赁等领域推广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文办设备等。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支持再制造产品进入自身售后体系销售。鼓励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在汽车维修中优先使用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推进城阳区挖掘机整机再制造试点应用,推广应用液压泵、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探索开展挖掘机整机、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品出口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青岛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行业创新赋能

8.加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建设。围绕废旧家电、废橡胶、报废汽车等废旧物资,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构建全链条、全品类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线上预约、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代收代储等多元化回收场景,拓展绿色信贷、碳普惠、智能管理等增值服务。(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围绕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加大科技惠民等重点专项布局,开展科技攻关和工程示范。支持各类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技术研发平台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提升各领域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创新企业争创省市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强重点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点)建设项目库。探索制定《青岛市低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区、市明确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符合标准的再生资源产品。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及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金融支持绿色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利用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持续推动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项目纳入碳金融重点项目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运用绿色债券等融资工具,扩大资金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合理规划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垃圾中转站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并将其作为城市配套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鼓励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厂房、仓库建设重点项目。(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统计调查,开展动态监测分析。实施废钢铁、废塑料等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环境监管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落实。建立重大任务清单、重点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定期报送建设成效,加快推进任务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

(三)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推广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新模式、好经验,为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电话:131 5622 6627(点击拨打)